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与网上公告送达规定>的通知》(琼人社规〔2026〕6 号),为提高仲裁文书送达质效,自2026年9月1日起,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采用网上公告方式,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送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裁决书等),原则上不再使用纸质媒体公告送达。网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