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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服务热点问题快问快答——流动人员人事代理档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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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08:54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题一: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应寄回哪里存放?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海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琼人社发〔2017〕104号)规定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共人才机构直接接收管理。

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在三亚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需将人事档案转入三亚的,需准备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事档案通过邮政EMS毕业生档案专用通道转递。可两种方式办理开具接收函:

1.现场办理:前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89号4楼,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分中心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或海易办,搜索“人事档案托管(接收)线上申请办理。

问题二:三亚市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的政府部门是哪个?地址及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三亚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三亚市人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统一接收。

单位名称:三亚市人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89号三楼档案室

联系电话:0898-88691669

邮编:572000

问题三:人事档案可以个人自带转递吗

答:不可以,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22号)要求,人事档案须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的方式规范转递。

如遇到学校或原存档单位要求本人自带档案,可告知按档案管理规定机要转递渠道,个人不得私自自带。

问题: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从外地转入三亚市,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海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琼人社发〔2017〕104号)相关规定,按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准备材料,由原档案存放单位通过机要渠道转递档案至三亚市。

(一)户籍所在地存档

 三亚市户籍的流动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所在地存档

在三亚市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流动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现场办理业务

现场办理:前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89号4楼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分中心窗口;

线上办理: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或海易办搜索“人事档案托管(接收)”线上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若人事档案由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原单位托管,还需额外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问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从三亚市转到如何办理?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海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施细则(暂行)》(琼人社发〔2017〕104号)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出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办理档案调出业务。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前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89号4楼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分中心窗口;

线上办理: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或海易办,搜索“人事档案转递(含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登记)”线上办理。

温馨提示:人事档案由三亚市人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机要方式转出,个人不得经手档案

问题:不清楚自己人事档案存放在哪里,该怎样查询?

答:可登录“海易办”小程序,搜索海南省个人档案存放地”,输入姓名、身份证信息即可线上查询个人档案存放单位;也可在查询页面查看“海南省各市县存档单位通讯录”,拨打对应市县联系电话咨询。

若人事档案存放于外省的,可直接联系当地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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