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规〔2021〕14号)规定,我局对赵碧芬、梁兰等856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补贴标准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 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现将审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反映。联系电话:0898—88689558。
附件:1.2024年2月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1
2.2024年2月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2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