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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技能人才培育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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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17:54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亚市技能人才培育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海南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技能人才推动三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及保障措施四部分。

第一、二部分明确《若干措施》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目标。到2025年末,全市新增技能人才数量5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数量4000人;重点培养具有进入“南海工匠”培养计划潜力的技能人才200人次;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数量达到20个以上;重点产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职业技能人才培育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建设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5家以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家以上。

第三部分为主要措施,主要围绕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育”、“技能水平提升”、“技能品牌培育”、“技能评价激励”、“技能信息化管理”及“技能服务提升”等六大工程,20条具体措施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主要模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到2025年,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3个,设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30家。

二是推进高技能人才交流合作。选拔优秀技能人才赴省内外开展技艺技能培训交流,深化推进“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养合作项目。

三是开展青年技能人才研修活动。从企业优秀技术工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以及职业(技工)院校在校生中,选拔一批年龄梯次合理的青少年选手组成“青苗班”,科学组织集训,培养省级技能大赛种子选手和行业高端人才。

四是强化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助力旅游服务业、家政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热带高效农业和高危行业等实施专项技能提升计划,大力提升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到2025年,技能岗位职工至少参加1次技能提升培训,符合培训费用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助。

五是加强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增加收入为目标,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对新型农民、农村创业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创业能力及电子商务等培训,着重提升青年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六是实施重点园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崖州湾科技城、中央商务区等重点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和企业用工需要,支持企业培养和引进技术工人。建立健全园区企业用工岗前培训长效机制,引导企业对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和转岗提升培训,在岗职工年参训率不少于20%。

七是开展技能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面向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农村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实施技能培训,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结合全市年度职业技能大赛,开设乡村振兴组专项项目竞赛,培养带动一批助农专家。

八是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调动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的积极性,发挥企业培养人才的主体作用,发展壮大产业工人队伍。

九是大力开展“培训+就业”活动。将培训群体就业工作与职业技能培训紧密结合,以提升劳动者致富能力为目的。对帮扶对象等重点就业群体进行精准培训,督促培训机构对培训学员进行就业帮扶及就业跟踪反馈,拓宽家庭增收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为参训学员求职搭建对接平台,通过开展公共服务专项活动,积极开展专场招聘,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鼓励培训机构与用工单位深入开展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帮助更多培训群体实现就业增收。探索以项目制方式整建制购买培训成果的培训模式。

十是积极开展“劳务品牌”培育活动。各区结合劳动力就业和市场需求,重点在酒店餐饮、旅游、家政服务、会展物流、装配式建筑及新职业新业态等领域打造服务型技能劳务品牌。围绕盆景、椰雕、黎锦等具有较高技艺水准、经济开发价值的民间传统手工艺,打造一批传统技艺带头人。大力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文化旅游和乡村特色类技能劳务品牌。大力开发培育“三亚船长”“三亚种农”“三亚海员”及“三亚免税导购”等特色劳务品牌。

十一是打造民办培训机构品牌。培育和树立一批师资队伍强、办学质量好、社会信誉度高的示范性品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建立民办培训机构红黑榜公示机制。

十二是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面向重点企业、高职技工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支持优秀技能专家、技术能手、企业首席技师和传统工艺大师等领办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建设更加完善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传承推广机制。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成果奖励。

十三是提升技能人才福利待遇。企业在职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享受相应补贴。对获得国家级或“南海工匠”等省级以上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纳入市委市政府领导政府领导联系专家范围。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充分发挥首席技师高端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对技能人才建立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和股权制。

十四是开展“三亚工匠”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面向全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等企事业单位工作一线的技能人才,选拔认定一批“三亚工匠”。

十五是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化管理机制。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面向社会征集高技能人才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拔尖创新技能人才情况和企业需求,定期发布供求信息,实现技能人才信息资源共享。指导成立三亚市技师协会。

十六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建立职业培训师资库,加强师资管理。通过建立师资库,进一步强化培训师资队伍管理,避免挂证等情况出现,提高培训质量。利用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培训过程监管,通过信息监管平台监控各培训机构开班培训情况,确保培训真实高效,确保培训资金使用安全。

十七是构建互联网共享培训新模式。以我市高职技工学院、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为主体,调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办学,采取定制课程模式针对性提升职工技能。

十八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通过集中宣讲、现场咨询、定向推送等方式,为培训对象全面解读技能培训相关政策内容。

十九是积极鼓励开展校企合作。引导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为企业培养、输送、配置技能人才提供更好的专业化服务,满足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十是积极组织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各层次的职业技能交流活动,依托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机构或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行业组织、职业院校举办各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主题活动,为高技能人才参与高新技术开发、行业技术交流以及与科技人才交流、绝招绝技和技能成果展示等创造条件。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引导和加强经费保障等四个方面强化《若干措施》的组织实施。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末,全市新增技能人才数量5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数量4000人;重点培养具有进入“南海工匠”培养计划潜力的技能人才200人次;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数量达到20个以上;重点产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职业技能人才培育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建设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5家以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家以上。

四、制定依据

1.《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305号);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212号);

3.《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亚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三人社发〔2019〕238号)。

五、政策亮点

一是积极开展“劳务品牌”培育活动。结合就业和市场需求,重点在酒店餐饮、旅游、家政服务、会展物流、装配式建筑及新职业新业态等领域打造服务型技能劳务品牌。围绕民间传统手工艺,打造一批传统技艺带头人,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文化旅游和乡村特色类技能劳务品牌。大力开发培育“三亚船长”“三亚种农”“三亚海员”及“三亚免税导购”等特色劳务品牌。

二是首次提出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重点企业、高职技工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支持优秀技能专家、技术能手、企业首席技师和传统工艺大师等领办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成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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