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规〔2024〕6号)规定,我局对符庆城、赵梅英等859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 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现将审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反映。联系电话:0898—88689558。
附件:1.2024年10月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1
2.2024年10月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2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