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二批“三亚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海南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技能研修、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第二批“三亚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技能大师工作室)。现就申报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立数量和范围
此次计划在全市设立5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申报情况可适当增减认定数量。建设目标是围绕三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大力扶持具有三亚特色和传统的工艺技艺、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领域),由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创办,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技术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推广新技艺、开发新产品的创新平台。
(二)推动技艺交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开展技艺技能交流传播活动,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展示互动的交流平台。
(三)实施名师带徒。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通过在生产实践中传、帮、带,加快培养一批青年技术骨干,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技能人才的培训基地。
(四)弘扬“工匠精神”。结合生产实践和岗位要求,大力弘扬执着专注、敬业奉献、推陈出新,精益求精为主要内容的“工匠精神”。
三、申报条件
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海南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奖”奖项;
2.入选“南海工匠”育才计划;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奖或技能大师称号;
4.具有技师或同等以上技能水平,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5.入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的传统技艺类技能人才;
6.掌握所在岗位(工种)关键技术,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掌握绝技绝活,在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7.举办过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为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做出突出贡献。
8.对《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收录的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尚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与我省12个重点产业联系紧密,且领办人在行业内技能拔尖、贡献突出的。
(二)有技术技能人才团队。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名高技能人才或者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民族传统工艺、民间绝技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1名入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的传统技艺类、传统美术类技能人才。
(三)有相应的保障措施。项目依托单位建立了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固定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备),每年有一定经费支持。
四、申报程序
(一)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
1.《三亚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详见附件)。
2.申报报告。包括:①基本情况。领办人所领衔工作室的建立时间、场地、设施设备、团队成员(技能等级、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等)情况,以往开展的技能攻关成果,所获荣誉等情况;②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③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总体构想、工作目标、实现途径以及工作计划安排等。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①项目依托单位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当分别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申办报告中所涉及证书、荣誉、信用、制度、计划等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与申办报告相对应;③项目依托单位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及工作团队成员的鉴定材料,技能大师及工作室成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法人无需提供本项材料,但共同申请的其他成员仍需提供);④其它佐证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并准备一式五份,相关表格可从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
(二)材料报送。领办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依托单位。项目依托单位作出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做报送意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可采取邮寄或者当面递交材料等方式报送,逾期申报无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初审汇总。申报人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
(四)审核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统一评审。通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后,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赞成票超过到会评委人数的1/2即为通过。
(五)社会公示。拟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存在申报材料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资格。
(六)正式授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向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授牌。
五、支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对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确定后拨付3万元,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立满一年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2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研修实训、师资培训、基础设备完善、课程开发、参加技能竞赛、带徒传艺等与人才培养有关的成本支出。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行业协(学)会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等工作。
(二)领办人所在单位要充分认识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对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意义,支持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并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三)领办人应当对申报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领办人及团队成员需在承诺书上签名按手印。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骑缝章)。
(四)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00。
(五)联系方式:孙保才 0898-88869365
通信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4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