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打击培训骗补买卖证书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要求,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培训骗补买卖证书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全市将于2023年8月至12月开展打击培训骗补买卖证书专项行动,现公开发布我市培训骗补买卖证书专项行动社会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一)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市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包过、保过”等为诱饵吸引生源,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鉴定评价机构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XXX部”“原XXX部”和违规使用国徽标志等进行宣传或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虚假宣传和炒作。
(二)低效或无效培训。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开展不以就业创业为目的组织人员参加“兴趣式培训”;拼凑人数“滥竽充数”式培训;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场急需紧缺、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存在偏差的培训;编造上课记录、篡改数据、以刷课方式开展虚假培训并骗取政府培训补贴。
(三)违规开展培训涉嫌牟利。培训机构超越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违规异地开展培训;无证非法开展培训;恶意终止培训;不培训或培训走过场。
(四)非法制售证书。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人员资格”“岗位合格(凭证)”“就业凭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等字样;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机构和个人非法颁发或者伪造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倒卖并谋取利益。
(五)黑色利益链。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和内部人员形成“吃”培训的利益共同体;评价机构、中介人员、买证人员形成虚假发证、搭桥卖证、凭证骗补利益共同体;培训机构、鉴定评价机构和管理服务经办人员形成“绿色通道”利益共同体。
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88869365
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转移就业科88689463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88688676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行为不受打击报复。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