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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开展2022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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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8 10:24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创业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琼府办〔2022〕6号)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71 号)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海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

(二)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能力

1.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或机构成立一年以上,具有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的。

2.制定具体、可行性的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年度计划,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组织工作。

3.具有2名以上(含)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人员,5名以上(含)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高校经济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等)。

4.培训机构重视创业培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创业培训相关要求和培训流程开展培训(按照创业培训的培训课时、每班培训人数和培训教材的标准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5.培训机构注重服务效果,建立学员档案,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并定期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

6.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和设备,以及满足创业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申请参加认定的培训机构应提交:申请书、《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附件1)、其他材料(包括办学许可证副本、2名以上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以及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家、高校经济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劳动合同、兼职协议或聘书、机构批文等的复印件、场地及设备照片等)。申报材料一式7份,申请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1份,其余6份及相关材料原件在评审阶段提交备查。

(二)考察。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由有关专家和相关人员参加的考察小组对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查培训机构的培训条件、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情况,并根据《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附件2)进行现场打分,同时签署姓名和意见。

(三)认定。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根据考察小组的考察意见,结合我市创业培训工作的整体布局安排情况,认定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四)公布。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将拟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的,即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参加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应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材料提交、接受考察组考察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申请材料请于 2022年6月2日前报送至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指导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建平、钟红  联系电话:88688863、88688212。

 

附件: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

      2.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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