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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一件事”打包办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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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09:2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一件事”打包办办事指南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均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申请材料

无需提供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现场提出所需咨询的就业政策法规咨询需求;

(二)窗口按需求提供就业政策法规材料信息,现场答复。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机构及地点

(一)办理机构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二)办理地点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就业服务大厅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电话

089888691708  089888689916

 

 

 

职业供求信息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有招聘需求并且具有法人资质的各类企业;有就业意愿的各类求职者。

二、申请材料

(一)招聘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上提交材料及基本信息

(二)后台工作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核提交信息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申报地址

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线上办理

六、其他提示事项

上传的证件材料应真实,字迹清晰,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七、咨询电话

0898-88688263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办事指南

 

一、符合条件

有招聘需求并且具有法人资质的各类企业;有就业意愿的各类求职者。

二、申请材料

无申请材料

三、办理流程

自行登录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阅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anya.gov.cn/)线上查阅

六、其他提示事项

该信息按年度更新,工资价位仅作参考。

七、咨询电话

0898-88688263

  

职业介绍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各类就业困难群体。

二、申报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二)个人求职简历

三、办理流程

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注册个人账号,填报求职简历等信息。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申报地址

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

六、其他提示事项

三亚市人力资源市场每星期三举办现场招聘会(节假日除外,如遇疫情防控需要将转为网络招聘),各求职者如需现场应聘请于招聘会当天入场与招聘企业洽谈。

七、咨询电话

0898-88688263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一、申请条件

有招聘需求并且具有法人资质的各类企业;有就业意愿的各类求职者。

二、申报材料

(一)招聘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上提交材料及基本信息

(二)后台工作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核提交信息

四、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五、申报地址

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线上办理

六、其他提示事项

上传的证件材料应真实,字迹清晰,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七、咨询电话

0898-88688263

  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已经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人员;

(三)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它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登记。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的完整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等;

2.用人单位提供需办理就业登记人员的花名册(花名册内容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性别、文化程度等);

3.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用人单位提供需办理就业登记人员的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就业创业证》的无需提供,带《就业创业证》到场办理)。

(二)用人单位后续申请登记

1.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就业登记人员的花名册(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性别,文化程度等);

2.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用人单位需进行就业登记人员的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就业创业证》的无需提供,带《就业创业证》到场办理)。

(三)个人登记。劳动者从事个体(或私营)经营的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就业人员个人办理就业登记首次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就业创业证》的无需提供,带《就业创业证》到场办理);

3.填写《就业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或个人到窗口提出就业登记申请;

(二)就业登记窗口受理申请,核查材料及系统数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登记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就业登记;

(三)进行就业登记。对需要领证的申请人现场发放《就业创业证》。

四、办理时限

线下窗口即时办结,线上申报件1个工作日审结。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四楼服务大厅

六、其他提示事项

七、咨询电话

8868991688691708

 

  

《就业创业证》申领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在我市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以申领《就业创业证》。

二、申报材料

(一)就业登记需提供材料

1.用人单位首次申请登记。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的完整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等;

2)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就业登记人员的花名册(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性别,文化程度等);

3)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用人单位需进行就业登记人员的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就业创业证》的无需提供,带《就业创业证》到场办理)。

2.用人单位后续申请登记

1)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就业登记人员的花名册(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性别,文化程度等);

2)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用人单位需进行就业登记人员的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就业创业证》的无需提供,带《就业创业证》到场办理)。

3.个人登记。劳动者从事个体(或私营)经营的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就业人员个人办理就业登记首次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就业创业证》的无需提供,带《就业创业证》到场办理)

3)填写《就业登记表》。

(二)失业登记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已有《就业创业证》的无需提供,带《就业创业证》到场办理);

3.填写《失业登记表》

4.本人海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海南户籍人员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一)劳动者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

(二)经办人员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录入信息;

(三)发放《就业创业证》。

四、办理时限

线下窗口即时办结,线上申报件1个工作日审结。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四楼服务大厅。

六、咨询电话

8868991688691708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三亚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非三亚市户籍,在三亚市落实就业单位(单位在三亚市社会保险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一)三亚市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

 1.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三亚市户籍,在三亚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1.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窗口受理并核准申请材料,申请事项不符合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补正;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审核。窗口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提供现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或机构的详细名称。

(三)办结。由申请人将《接收函》转至学校,学校负责将毕业生个人档案邮寄到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地点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就业服务大厅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电话

089888691708  089888689916

八、温馨提示

三亚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个人档案也可以由学校直接邮寄至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无需提供申请材料。

  

 

求职创业补贴

 

一、事项简述

为符合条件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含我省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由学校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提交申请,其他高校的向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提交申请。

二、申请条件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我省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三、办理材料

1.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申请表;

2.申请对象证明材料(根据情况自选其中一种)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提供《脱贫攻坚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

申请人所在学校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申报。

1.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数、申请金额、公示结果、学校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公示截图或照片;

3.《海南省毕业生求职业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骑缝章和电子版(Excel表格制作);

4.毕业生申请材料。

上述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经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办理流程

由就业指导科室受理学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材料不齐全,告知补齐补正;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自受理次日起18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流程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复核、局领导审批。

    五、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5楼就业指导科

    七、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电话

 就业指导科   0898-88688212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

 

一、申领条件

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一)个体申报;

(二)窗口受理; (符合条件的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登记,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不能办理的原由)  

(三)复审核定补贴金额;

(四)生成本月补贴名单;

(五)审核;

(六)拨付。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四楼服务大厅。

六、其他提示事项

申请人提交初次申请审结完成后,在政策享受期间,后续的补贴申领无需再次提交申报,由系统按照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自动予以审核。

七、咨询电话

8868991688691708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申报)

 

一、申领条件

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至用工单位的毕业生),与之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为服务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

3.《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5.社会组织证明(社会组织申报提交)。 

三、办理流程

(一)申领对象申报;

(二)窗口受理(符合条件的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登记,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不能办理的原由)

(三)复审核定补贴金额;

(四)生成本月补贴名单;

(五)审核;

(六)拨付。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四楼服务大厅。

六、其他提示事项

申请人提交初次申请审结完成后,在政策享受期间,后续的补贴申领无需再次提交申报,由系统按照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自动予以审核。

七、咨询电话

8868991688691708

 

 

 

人事档案接收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三亚市户籍的流动人员;

(二)非三亚市户籍,在三亚市落实就业单位(单位在三亚市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流动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三亚市户籍流动人员: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三亚市户籍,在三亚落实就业单位的流动人员:

    1.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2.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 

    3.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一份(档案存在原工作单位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窗口受理并核准申请材料,申请事项不符合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补正;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审核。窗口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提供现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或机构的详细名称。

(三)办结。窗口开出《调档函》,《调档函》由申请人转至现档案托管单位或机构办理档案调出,调出的档案由接收单位或机构通过机要方式转入。

温馨提示:

1)原档案保管单位在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人事档案目录,通过机要通信方式转递(市内转递可由原单位派专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2)人事档案是国家的机密材料,务必保持其保密性和完整性,不符合存档要求的,我局将退回原档案管理单位;

四、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办理地点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

七、咨询电话

0898-8869170888689916

 

  

人事档案转递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人事档案已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托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将档案转出。

二、申请材料

(一)提供档案《调档函》(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接收单位或机构开具);

(二)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三)如委托办理的,申请人手写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委托书签字按手印、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窗口受理并核准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补正;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二)审核。符合调出条件,申请人填写接收档案单位的详细名称

(三)办结。办理档案调出,调出的档案由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通过机要方式办理转递。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温馨提示

     1.党组织关系挂靠我人才办流动党支部的,须同时办理转出;

     2.调入单位无档案保管资质的,应将档案转至当地公共人才机构。

六、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办理地点: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

八、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898-8869170888689916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办事指南

 

一、服务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中共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流动党支部的流动党员。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二)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及上级党组织党委的名称。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受理申请材料并通过海南省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确认申请人的党组织关系信息,申请条件不符合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补正;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审核。核准申请材料信息,工作人员核对名字、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是否与系统信息一致,党费是否交至当月。

(三)办结。工作人员通过海南省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出。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五楼转移就业科

六、咨询电话

0898-88689463


职工参保登记

 

一、服务对象

在市级民政等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住所(经营场所)在三亚市的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在申报界面按要求填写必填项。

(二)年满50周岁未满55周岁的首次参保的女性职工(管理岗位或技术岗位),办理参保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管理岗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和工资发放表原件(或工资的银行流水);②技术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

(三)港澳台籍人员须提供:《台湾居民开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四)外国籍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或《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及护照原件,《劳动合同书》原件。

(五)自主择业干部参保(国家为其代缴医疗保险,工作单位可为其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需提供:自主择业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其为自主择业干部的证明,此项业务及其他类特殊情况只能线下办理。

三、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http://ggfw.hainan.gov.cn/)办理,提交数据后,除其他材料中的第2345条外,系统自动审批。

确实无法通过网报办理的单位,可填报《海南省参保单位职工增员申报表》至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报,以上表格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189号三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5-16号窗口

六、其他提示事项

(一)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对于当年增加的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本人当月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申报社会保险费,在申报期内未申报的,按规定下个月进行补缴申报核定。

(三)职工参保登记业务每月受理时间为每月1-15

七、咨询电话

0898-88689718

 

 

三亚市社会保障卡申领

 

一、申领方式

1.个人申领:由申领人携带本人社保卡申领材料至申领地点申领。

2.单位批量申领:统一由申领单位(含工作单位、学校、村委会、居委会等)向三亚市社保卡一卡通中心提交批量申领材料。

二、申领材料

1.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张标准证件照片。

2.他人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张申领人照片。

3.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领社保卡,由成年人(原则上是监护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含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照一张。未满7周岁儿童可不提供照片(不提供照片的社保卡将无照片)

办理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华侨提供中国大使馆签发的《护照》,外国人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社保卡照片标准等同于《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要求:一寸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且无反光,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纸质版照片尺寸为32mm×26mm,电子版照片尺寸为宽358像素×441像素,DPI分辨率必须要达到350以上。办理即时申领需提供电子版社保卡标准照片。

三、申领时长

个人申领:即时制卡

单位批量申领:30个工作日

四、换卡、换发

配备即时制卡设备网点:即时制卡

未配备即时制卡网点:30

五、申领地点

三亚市设立27个社保卡服务网点可提供即时申领服务

三亚社保卡即时制卡网点

序号

布放机构名称

布放地址

联系电话

业务受理类型

备注

1

三亚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

三亚市迎宾路房产交易中心111118

8882587188825971

新申领、补换卡

 

2

三亚农商银行营业部

三亚市天涯区解放二路365

88233973

新申领、补换卡

 

3

三亚农商银行海棠湾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林旺大道270号三亚农商银行

88750004

新申领、补换卡

 

4

三亚农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三亚农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88274918

新申领、补换卡

 

5

三亚农商银行崖城支行

三亚市崖州区文明路2号崖城支行营业厅

88834076

新申领、补换卡

 

6

三亚农商银行吉阳支行

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11

88713389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7

三亚农商银行立才支行

三亚农商银行立才支行营业厅

88950095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8

三亚农商银行凤凰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304

88341797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9

三亚农商银行藤桥支行

三亚农商银行藤桥支行新民路122

88811054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10

三亚农商银行荔枝沟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路135

88380040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11

三亚农商银行南岛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南岛农场三亚农商银行南岛支行

88980033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12

三亚农商银行天涯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天涯镇马岭街26

88911080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13

三亚农商银行阳光支行

三亚市迎宾路与河东路交汇处25度阳光商铺

88678871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14

三亚农商银行保港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临高村委会崖保路367

88840871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15

三亚农商银行海洋支行

三亚市渔村路52

88217157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16

三亚农商银行梅山支行

三亚市崖州区梅山中心大道59

88890005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17

三亚农商银行红沙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解放街中路4号农商银行

88221467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18

三亚农商银行河西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跃进路219

88268323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19

三亚农商银行津海支行

三亚市吉阳区抱坡路津海建材城

88355261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20

三亚农商银行明珠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明珠广场二楼

88811555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21

三亚农商银行南滨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水南村村口三亚农商银行

88356225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22

三亚农商银行河东支行

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66

88255349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23

三亚农商银行月川支行

三亚市河东路284号阳光大厦一楼三亚农商银行月川支行大厅

88254785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24

三亚农商银行南田支行

三亚市海棠区新民路298号三亚农商银行南田支行

88810401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25

三亚农商银行新风支行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130-9

88826583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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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社保服务中心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88233973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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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湾科技城

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

88834076

新申领(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补换卡(仅支持年满16周岁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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