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德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雇员薪酬福利体系及晋升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9月28日,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雇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三人社〔2015〕390号),为了激励雇员工作积极性,明确提出:“雇员工资调整可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办法执行。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从次年1月1日起按最新一次我市机关科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增资额的60%执行”和“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雇员,可享受年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本人考核年度12月份的半个月岗位工资。雇员可按规定享受高温津贴并参照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标准执行。”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市人社局李冰峰88869048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市政府督查议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