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第4号)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对象
根据1号公告及3号公告中关于自动递补的规定,截止2023年5月5日资格复审时间,因考生袁超(笔试准考证号202304220101,报考岗位为0101九级管理岗,笔试成绩第2名)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递补对象为:
王土爱,笔试准考证号202304220304,报考岗位0101九级管理岗,笔试成绩65.10分,排名第13名。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八楼803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符合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一)《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二)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
(三)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四)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申领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信息);
(七)同意报考证明。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八)承诺书;
(九)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