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所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
1.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
2.已经进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3.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4.外地户籍人员提供三亚市居住证。
(二)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根据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受理结果,通过业务系统共享数据比对、与相关单位业务协同等方式审核、发放待遇。
三、办理流程
(一)所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个体申报;
(二)初审(符合条件的录入个人基本信息,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不能办理的原由);
(三)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审核定待遇。
四、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五、申报地址和咨询电话
海棠区政务服务中心:38221638 ;
吉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政务服务中心,88660528;
天涯区政务服务中心:88911027;
崖州区政府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88820882;
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局创业就业办:88707701;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89号四楼服务大厅,88689916、88691708。
六、其他提示事项
1、社会保险补贴实现先缴后补;
2、须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3、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
4、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5、当月10-25日受理,次月发放。
6、申请人只需首次申请时提供材料,后继补贴由经办机构自动获取参保数据核发。
7、申请人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http://ggfw.hainan.gov.cn/或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提交申请。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