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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2024年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预算
  • 索 引 号: 00823238-3/2024-057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4-02-05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2024年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预算

更新时间: 2024-02-05 11:52:14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二部分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承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调解、仲裁工作。

(三)承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四)协助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区和社区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

(五)协调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有重大影响的群众性突发事件。

(六)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隶属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承办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编制数为22名,领导职数3个,内设5个科级职能机构,即综合科、立案庭(审理监督庭)、调解庭、仲裁一庭、仲裁二庭(涉外仲裁庭)

第二部分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2.0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542.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542.0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542.0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2.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3.08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信息化建设和补缴职工2014年至2020年职业年金费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5.15万元96.96%,卫生健康(类)支出28.10万元1.82%,住房保障(类)支出18.81万元,占1.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预算6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2.91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信息化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4年预算数为729.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0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辅助人员的劳务派遣费用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6万元,主要增加4名新入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89万元,主要用于补缴职工2014年至2020年职业年金费用。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机关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7万元,主要增加4名新入职人员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费用。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5.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1万元,主要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后的2024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2024年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关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79.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8.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与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618

(二)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机关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542.06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收入预算1542.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542.0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3.08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信息化建设和补缴职工2014年至2020年职业年金费用等。

八、关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支出预算154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31万元,占24.60%;项目支出1162.75万元,占75.4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3.08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信息化建设和补缴职工2014年至2020年职业年金费用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全额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42.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综合运行事务项目,预算安排4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日常办公、办案经费,绩效目标:一是租赁劳动人事仲裁办案、办公场所,为当事人及工作人员提供良好办事环境。二是保证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等业务的正常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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