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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38-3/2025-0620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3-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03-21 17:09:23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报送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海南省劳务派遣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规〔2024〕1号),现就本市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提交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限

2025年3月31日

  二、报告对象

  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

  三、报告手续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办理以下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手续:

  (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不能提交需报说明

(二)填报《三亚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24年度)》(见附件)。

将以上财务审计报告和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盖章版扫描为PDF文件发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关科电子邮箱:syldgxjck@163.com

  四、报告要求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2025年3月31日之前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交材料、填报信息。我局将对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参照《海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对企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情况进行诚信等级评定,评定等级分为A级(诚信企业)、B级(基本合格企业)、C级(不合格企业),并根据诚信等级评定情况进行分类监管劳务派遣单位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我局对单位延续登记不予备案

  附件:三亚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24)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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