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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海南省劳务派遣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规〔2024〕1号),现就本市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提交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限
2025年3月31日前。
二、报告对象
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
三、报告手续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办理以下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手续:
(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不能提交需报说明。
(二)填报《三亚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24年度)》(见附件)。
(三)将以上财务审计报告和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盖章版扫描为PDF文件发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关科电子邮箱:syldgxjck@163.com
四、报告要求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2025年3月31日之前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交材料、填报信息。我局将对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参照《海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对企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情况进行诚信等级评定,评定等级分为A级(诚信企业)、B级(基本合格企业)、C级(不合格企业),并根据诚信等级评定情况进行分类监管。劳务派遣单位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我局将对单位延续登记不予备案。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8886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