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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2024年度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备案信息公示表
根据《海南省劳务派遣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与检查。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应于登记设立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有备案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备案机关应在本级官方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附件2,列明备案材料情况,其中实缴注册资本按人民币 200 万元(含)以上、200 万元以下分别登记),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按照该办法要求,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备案更新信息向社会公布。
附件2:(三亚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备案信息公示表(2024年12月31日)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