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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2年度诚信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就做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2年度诚信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诚信评价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
二、年度诚信评价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年度诚信评价内容
(一)依法设立以及开展年报公示情况;
(二)各类证照(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项
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公示情况;
(三)服务规程、服务台账建立情况;
(四)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监督检查,遵守相关法规情况;
(五)制度建设、场地设施、员工素质等内部管理情况;
(六)客户和求职者投诉、客户权益保护、员工劳动合同签
订和履行、风险管理和信贷记录以及受行政处罚等信用管理情况;
(七)年度服务数质量、年度收益情况;
(八)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
(九)其他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相关的情况。
四、年度诚信评价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年度诚信评价要求,对照《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参考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并按要求提交评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年度诚信评价结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诚信评价一票否决:
1.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证照不全;
2.不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材料或者未通过年度报告公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联 系 人:孙保才
联系电话:88869365
通讯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4室职业能力建设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附件: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