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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和《海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有关规定,为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提高守法诚信意识,落实企业分类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开展2020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建筑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
二、评定方式和依据
本次评定工作分为指定用人单位评定和用人单位自行申报评定。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主要依据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案件处理、专项检查、12345信访、实名制落实情况及其他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等进行初评。
三、评定内容
(一)制定和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三)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支付劳动者劳动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七)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
(九)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运行情况;
(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建设领域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
(十二)建设领域落实工资专户制度情况;
(十三)其他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四、评定程序
(一)书面材料申报。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7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支队积极组织和督促本辖区内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书面材料申报。
(二)守法诚信审查。2020年11月底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支队将根据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案件处理、专项检查、12345信访、实名制落实情况等情况进行守法诚信审查,必要时可到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
(三)诚信等级评定。2020年12月11日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和《海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守法诚信等级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支队和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二)落实书面材料审查各项工作要求。书面材料申报审查是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支队要及时通知和督促各用人单位要按时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延报、弄虚作假。用人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报书面材料审查。
(三)注重效果,严肃纪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支队负责牵头组织评定工作,各区人社局积极主动配合,依法依规统筹推进,确保等级评定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联系人:罗熙 陈康维 陈漫华
联系电话:0898-88688361
地址: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楼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