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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鼓励我市旅游企业职工开展适岗培训及以工代训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各旅游企业:
为全面推进落实《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琼府办函〔2019〕305号)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大力推进我市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岗培训
(一)补贴范围及对象
企业或企业依托职业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下同)组织新吸纳人员(即2020年1月起企业新吸纳就业的人员,不含就业见习人员,下同)开展适岗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给予企业补贴,适岗培训补贴不得与以工代训补贴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其中,吸纳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补贴由用工企业申领),同一企业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3次。培训采取通用职业类理论学习与“师带徒”、岗位实际操作等相结合的形式,总课时不得低于65学时(理论学习10-20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
(三)补贴申报材料
1.开班申请。企业或企业依托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适岗培训,应持以下材料向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提出开班申请,完成开班备案:
①开班申请审核表;
②培训课程表;
③培训计划;
④授课老师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培训班学员花名册;
⑥劳动合同复印件。
2.组织实施。开班备案审核通过后,企业或企业依托职业培训机构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学员开展培训。
3.补贴申请。培训结束后,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①开班申请材料;
②考勤记录;
③补贴申请表
④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税务发票。
二、以工代训培训
(一)补贴范围及对象
1.企业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下同)、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类型I”)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下简称“类型 Ⅱ”),通过岗位实际操作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新吸纳人员,通过岗位实际操作以工代训的(以下简称“类型Ⅲ”),给予企业补贴。
3.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要停业1个月以上(含)的中小微企业,即从2020年6月9日起算,受疫情影响仍处于全面或部分停工停产(未全员复工复产)达1个月以上(含),在复工复产后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以下简称“类型Ⅳ”),给予企业补贴。
以工代训补贴,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不得与适岗培训补贴重复享受,企业可按月申请,也可在以工代训结束后统一申请。
(二)补贴标准
1.类型Ⅰ和类型Ⅱ。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类型Ⅲ。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类型Ⅳ。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三)补贴申请材料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岗位实际操作以工代训的,申请补贴时应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
②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设立登记证照复印件;
③新吸纳人员类别注明;
④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
⑤申请月份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
⑥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培训力度。
“适岗培训”和“以工代训”政策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稳就业、促就业、防失业的重要抓手之一。市各旅游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培训管理。
各申报企业要落实培训主体责任,科学安排培训,明确培训目标,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申领企业采取承诺制,要确保真实施训、如实填报,真正用好政策,实现援企稳岗,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行为。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对所核发款项予以追回,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附件: 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陈 典 88869365,
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转移就业科 王学孟 88689463,
市旅文局行业监督科 88268453
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开发局5楼转移就业科)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