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服务

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字体: 打印
2022-01-13 16: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补贴对象

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二、申报材料

(一)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复印件, 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件复印件

(三)完全失地农民提供完全失地证明

三、补贴标准

      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万元的一次性

  补贴。

四、办理流程

(一)申报

(二)审核  

(三)公示

(四)发放补贴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4楼405

七、其他提示事项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八、咨询电话

88399712


创业补贴申请表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文域名:三亚市人社局.政务
传真号码:0898-88869105

主办: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02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