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二、申报材料
(一)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随军家属提供配偶服兵役复印件, 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件复印件
(三)完全失地农民提供完全失地证明
三、补贴标准
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万元的一次性
补贴。
四、办理流程
(一)申报
(二)审核
(三)公示
(四)发放补贴
五、申报地址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4楼405
七、其他提示事项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八、咨询电话
8839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