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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亚市财政局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三财社[2018]320号)文件要求,李明泽向我局申请创业补贴,经审核,现将李明泽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3日。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单位及电话:
三亚市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0898-88399712
附件:三亚市创业补贴汇总表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1年1月7日